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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賣平臺眾包騎手被倒下的大樹砸傷,算不算工傷?誰來擔責?

眾包騎手受傷索賠遇“規(guī)則”困惑

龐慧敏

2020年08月20日08:34  來源:《工人日報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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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團眾包騎手黃昌壽在工作路上被突然倒下的大樹砸傷。索賠時,外賣平臺稱眾包騎手並不與平臺簽訂勞務合同,事故發(fā)生時黃昌壽也並非送餐狀態(tài),不享受意外保險理賠。園林部門表示隻能按照林木保險1.1萬元的保額賠償。面臨高額醫(yī)療費,黃昌壽陷入困惑和迷茫。

在南寧市新陽路上堯村,磚瓦砌成的樓房間縱橫交錯的無名小道,模糊了人的方向感,黃昌壽暫住的出租房就在這裡。8月9日,記者見到了躺在床上的黃昌壽。

“這幾天銀行也打電話過來了,有些錢馬上就到還款日了,但是現(xiàn)在也沒錢。”黃昌壽煩悶道。

黃昌壽是一名美團眾包騎手,兩個月前在工作路上被突然倒下的大樹砸中,生活隨之發(fā)生了巨大的變化,他也不得不走上並不順利的索賠之路。

突然倒下的大樹

6月10日下午,一場大雨突襲南寧。黃昌壽像往常一樣,戴著騎手的專屬黃色頭盔,騎著電動車行駛在工作路上。來到廣西工業(yè)職業(yè)技術(shù)學院附近時,路旁的大樹突然被大風刮倒,砸向正在騎車的黃昌壽。

大樹先是砸中了黃昌壽的頭部,隨后又砸到了他的腰部。黃昌壽的腿部也被砸傷,無法動彈。隨即他被送往廣西民族醫(yī)院。經(jīng)診斷,黃昌壽為胸部閉合性損傷,右肋骨骨折,肺挫,全身多處骨折以及軟組織挫傷。他的眼瞼部位也因挫傷發(fā)炎。

支付完3000多元的急診費用,在之后一個多月的時間裡,黃昌壽共花費4萬余元。黃昌壽在搶救室時,當?shù)貓@林局與美團的人員來慰問,告訴他不用擔心醫(yī)療費用。

到黃昌壽達到出院標準的日期為止,除了園林局按照在南寧市綠化工程管理中心所購林木保險金額,墊付了1.1萬元的治療費用,其他的費用暫時還未有著落。

多方責任誰來擔

和美團專屬騎手不一樣,黃昌壽屬於眾包騎手。眾包騎手隻需注冊一個手機賬號,提供身份証和健康証明就可以自由接單,並不和美團平臺簽訂勞務合同。

雖然眾包騎手在美團購有意外保險,但美團南寧區(qū)域工作人員沈先生在接受當?shù)孛襟w採訪時說,事故發(fā)生時黃昌壽並不是在派單的上班狀態(tài),而是在上班的路上。根據(jù)眾包騎手的保險規(guī)定,眾包騎手隻有在每天開始接單時,才會繳納每單3元的意外保險費,因此,黃昌壽無法享受這份意外保險。

那麼,美團是否應該承擔責任?黃昌壽找到律師梁宇進行咨詢。梁宇說,這首先取決於是否存在工傷,另一方面,要從侵權(quán)的方面判斷美團是否存在過錯。根據(jù)黃昌壽的工作性質(zhì),梁宇認為很難認定工傷,也不構(gòu)成勞務合同關系。

“當時黃昌壽是在去所負責片區(qū)的路上被樹砸傷,沒有接單。騎手去到所服務的區(qū)域才能接單,如果在接了單之后被砸傷情況就不一樣了?!绷河罱忉尩?。

園林局和綠化工程管理中心方面也沒有確切的結(jié)果。

綠化管理中心安全員唐俊在接受當?shù)孛襟w採訪時表示,由於黃昌壽沒有就醫(yī)療費用的后續(xù)情況與他們協(xié)商,只是口頭提出了治療費用和損失方面的補償,因此如何分擔責任還未有最終結(jié)果。

黃昌壽告訴《工人日報》記者,在住院期間,園林局按照林木保險1.1萬元的保額,依次向他匯款5000元與6000元,之后沒有匯過款。他給負責管理保險的綠化工程管理中心打電話咨詢,相關工作人員告知他,按照園林局購買的林木保險份額,在醫(yī)療費用上目前隻能賠償1.1萬元,讓他先自行墊付剩下的費用。

由於治療不能耽擱,黃昌壽向弟弟、其他親戚和銀行借款,湊齊了3萬多元費用。對於這3萬多元醫(yī)療費用,他表示自己從住院時就一直在與園林局和綠化工程管理中心聯(lián)系。詢問園林局的時候,園林局告訴他無法支付這3萬多元,並告知他咨詢綠化管理中心。去咨詢綠化管理中心時,他又被告知在醫(yī)療費用方面隻有1.1萬元保險金額作為賠償,如果還需要更多的賠償需要咨詢林業(yè)局。

“搞得我都不知怎麼辦?!秉S昌壽很無奈,他覺得自己像是一個被踢來踢去的皮球,對於無法支付這3萬多元的原因,他說園林局未曾告知他究竟是為何。

“走司法程序等不起”

黃昌壽說,直到8月9日,他還在與園林局協(xié)商。

黃昌壽告訴記者,2018年,自己的父親身患疾病需要一筆治療費用,為了給父親治病,他選擇去當騎手。“每天工作十四五個小時,一個月能有七八千元收入,也能承擔醫(yī)藥費?!钡乾F(xiàn)在,按照醫(yī)囑,他一年之內(nèi)不能從事體力消耗大的工作。同時他還需要供養(yǎng)小孩與母親,之前為父親治病也花了幾十萬元。如果拿不到后續(xù)的賠償款,他自己根本負擔不起。

根據(jù)侵權(quán)責任法,林木折斷致人損害,林木的管理人或所有人,在不能証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情況下,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(quán)責任。梁宇表示,根據(jù)《人體損傷致殘規(guī)定》,黃昌壽要在3個月后帶上住院記錄等材料進行傷殘鑒定,結(jié)果出來之后再與園林局進行協(xié)商,除此之外,還可以選擇法律訴訟。

“能協(xié)商最好還是協(xié)商?!秉S昌壽說,走司法程序,自己等不起。

黃昌壽表示,自己治療上已經(jīng)借了親戚朋友很多錢,需要及時還款。他現(xiàn)在由於行動不便無法工作,根本無法獲得任何勞動報酬以償還欠款。在黃昌壽看來,協(xié)商能夠幫助他以最快的時間拿到賠償款,從而還清欠款,是最有效率的辦法。

採訪時,黃昌壽也希望,自己能盡快擺脫困境,回歸正常的生活。

(責編:程宏毅、宋美琪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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